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关于规范办理捐赠
票据开具事宜的公告
尊敬的各位捐赠人、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及爱心人士:
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南山区慈善事业的鼎力支持与暖心坚守!为严格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,保障广大捐赠人的合法权益,落实财税管理相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,现就我会捐赠票据开具、归档及补办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主动开票申请须知
凡已向我会完成公益捐赠,尚未开具捐赠票据的个人及单位,请及时与我会对接,主动提供捐赠凭证及完整开票信息。其中,个人需提供姓名、联系电话;单位需提供单位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联系电话等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以便我会规范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。
二、集中开票时间安排
我会实行月度集中开票制度,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当月所有到账的合法捐赠收入统一汇总、集中开具捐赠票据。请有开票需求的捐赠人务必于当月月底前完成信息报备与确认,确保票据同步开具、及时办结。
三、逾期未申请开票处理规则
若捐赠人未在当月规定时限内主动联系并提供开票信息,我会将依据银行入账凭证、捐赠登记台账等留存备案信息,统一规范开具捐赠票据并完成归档留存,保障每一笔捐赠有据可查、合规可溯。后续捐赠人如需查询或补发票据,可随时与我会对接办理。
四、票据使用温馨提示
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捐赠人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合法有效凭证,请各位捐赠人妥善留存保管,切勿遗失、损毁。
咨询电话:0755-86242000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
2026年10月8日




